教师乱补课乱办班自查报告怎么写?( 四 )


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学生及家长的权益,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提高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制定本制度:
(一)加大管理力度 。加强对本校教师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注意教师良好形象及社会影响 。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认真学习《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管理规定》,强化要求,严肃纪律,保证全体教师不乱办班、乱补课等违规活动 。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学校和教师的检查和监督力度 。对乱办班、乱补课的举报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违规办班教师按照《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的管理规定》严肃查处 。
(五)不准延长学生在校时间、组织学生在校园内补课 。
(六)严禁教师违反规定以任何名义占用学生的假期及其它课余时间在学校进行有偿补课 。
(七)严禁教师在自家、到学生家或其它场所进行有偿补课 。
(八)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家长和其它部门聘请对中小学生进行办班授课 。
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教师良好形象,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近日教育局制定了《治理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财务的管理规定》,学校也在第一时间研究并制定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财务的管理规定》,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和学校的管理规定 。在会议上,李金莲校长提出了明确要求,会后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 。教育广大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廉洁从教,不准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和收受家长礼金和礼物 。严格遵守上级领导的规定和要求,经过自查自纠现在没有教师违规,没有参与有偿家教活动和收受家长礼金和礼物,并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利用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在家或在外租用、借用场地,组织学生收费或变相收费进行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二、不利用课间、午休、放学后、双休日、节日、寒暑假等时间组织学生利用学校场地违规收费补课;
三、不假借家属、亲友等他人名义从事违规补课、有偿家教;
四、不介绍学生给校内外其他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 。
五、不收受家长的礼物和礼金,以及任何形式的馈赠 。
用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格言来教育教师:“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 。”教育是良心的事业,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我们教师必须淡泊名利,放弃一些世俗的追求,必须坚守高尚情操,乐于奉献 。我们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那种境界和追求,不为物质所累,保持心境的纯正与安宁,拒绝有偿家教,为培育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无私的奉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护教育者的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