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19)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
第九条通知与送达
9.1双方同意本合同首部约定的地址、联系方式为双方的有效通知与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变更其上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时,需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导致的不能及时送达或无法送达的责任和后果均由该方自行承担 。
9.2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须以书面形式通过专人、邮寄(包括挂号信、快递或EMS)等方式送达,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通知的送达日期按下列原则确定:
9.2.1专人:交送给专人的当日即视为送达 。
9.2.2邮寄:以挂号信、快递或EMS发出的次日即视为送达 。
9.3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的联系人、送达地址和送达方式同样作为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向任何一方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 。
第十条其他
10.1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
10.2本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页)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捺印):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月日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 。
二、标的
本合同的标的,就是双方欲进行买卖的二手房,这是本合同的关键,一定要明确约定 。这里应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
三、价款
这里也是很主要的内容,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 。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