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书最新如何写?( 八 )


第九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 , 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 , 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 。同时 , 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 ‰计收损失补偿金 。
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 , 发生下列事项的 , 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 , 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 , 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 , 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
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 , 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 , 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 , 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八)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 , 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 。
第十一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 , 均须书面通知对方 , 经双方协商一致 , 达成书面意见 , 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十二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 , 按照以下方式承担:
抵押条款
第十三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 , 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 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 。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 。
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 , 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 。
第十六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 , 并负责维修、保养 , 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 , 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
第十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 , 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 , 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 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