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宁茶芬 , 女65岁 , 汉族 , 农民 , 小学文化 , 宣威市人 , 住落水镇黄路村委会6组 。
受让方(乙方):徐应碧 , 男40岁 , 汉族 , 农民 , 小学文化 , 宣威市人 , 住址同上 。
经双方在一起平等协商 , 由甲方将权属自己位于本村“陶家田”约0.12亩土地使用权作价11600元(大写:壹万壹仟陆佰元整)永久转让归乙方所有 , 特将有关事项拟订如下 。
一、该地不计准确面积 , 该地四址界线:东至王世扩地埂;南至王继伟地埂;西至公路;北至徐应碧地交界 。
二、乙方将上述转让费于20xx年12月5日当面一次性付清甲方后 , 该地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占有权、处置权一切完满权属当即归乙方所有 。
三、乙方对该地权属成立后 , 土地如因国爱征收 , 土地征收被偿费及国家给的优惠安置待遇由乙方享受 。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 , 各方保留一份 , 双方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签字后当即生效 。
甲方:乙方:
见证人:
20xx年12月5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 订立本合同 。
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 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 , 建筑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 , 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所附宗地图及宗地图的经济指标) , 该地块的开发状况已经双方踏勘认可 。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 让渡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甲方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 , 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商住项目 , 乙方受让后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
第四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及乙方自愿承担该部分土地转让双方发生的所有税费 。
第五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 总额为 元人民币 。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 , 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 , 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 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 ,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