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委托融资服务协议书( 三 )


5、从协议签署当天起十个月内,未经过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乙方推荐的意向合作商签定任何协议,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全额或部分融资服务费(不少于50%) 。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按甲方的融资要求推荐投资合作商 。
2、乙方协助甲方撰写相关商业计划书 。
3、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为机密级的商业情报 。
四、融资服务费用
本协议项下融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在第一笔融资资金到帐七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
2、其它未尽事宜及不可预料因素制约本协议时,甲乙本着真诚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增加条款可以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
【项目委托融资服务协议书】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