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施工合同( 十 )


七、结算方式:材料及人员入场经甲方确认符合合同要求付总工程款的 , 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 。
八、甲、乙双方责权:
1、乙方应按屋面防水标准及施工工艺施工 。
2、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属范围内施工前 , 共同对前道工序质量、现场施工条件进行验收和勘察 , 对前道影响防水施工的条件由甲方负责解决 。
3、甲方应为乙方施工所需库房、住宿 , 创造条件 ,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管辖权及有关规章制度 , 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 保证文明安全施工 。
4、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施工的有关复印件 , 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的进度、质量 。甲方应对乙方施工质量及时验收 。
5、工程保修期五年 , 质保期内因乙方施工或材料原因造成的渗漏 , 乙方接通知后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 , 不取任何报酬 , 全力做好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 。
6、如因下列情况而发生漏水、渗水现象不属保修之列:
(1)建筑物产生不均匀的沉降 。
(2)建筑物出现断板裂缝现象 。
(3)使用不善、人为破坏防水层 。
(4)自然灾害(如冰雹、风暴、暴雨)所造成的防水层损坏 。
九、其他约定:
1、施工过程中如遇伸缩缝及沉降等异形防水工程 , 应按国家建筑防水标准执行施工 , 双方另协商价格 。
2、乙方应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施工期内因气候影响 , 现场施工条件的限制 , 由甲、乙双方及时协调 , 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不按合同付款 , 从而影响工期 , 责任由甲方承担 。
3、施工期内 , 乙方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安全管理 , 但乙方应自行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 施工中如甲方安全设施不妥 , 乙方也没有提出异议 , 施工所造成的伤亡 , 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
4、甲方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商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办理工程签证 。
乙方派为驻地全权代表 , 全面履行本施工合同全部职责 。
5、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处理:
①合同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 任何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总
工程款30%的违约责任 。
②本合同在履行期间 , 双方发生争议时 , 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
下 , 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
③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 , 本合同在
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 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