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八 )


第五条合营各方的责任
5.1甲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宜:
5.1.1办理为设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
5.1.2协助合营公司办理各项可能的减免税申请手续 。
5.1.3协助合营公司向有关银行办理开户及获取贷款的手续 。
5.1.4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
5.1.5组织合营公司厂房及工程设施的土建设计、施工 。
5.1.6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1.1条所列项目在规定期间内提供现金、机械设备等 。
5.1.7协助办理乙方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器具的进口报关手续 。
5.1.8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设备、材料、原料及通讯设施 。
5.1.9协助合营公司联系落实水、电、气和其他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 。
5.1.10协助合营公司招聘中国国内的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
5.1.11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
5.1.12协助解决合营公司职工的食宿、医疗、交通等 。
5.1.13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所得外汇汇出手续 。
5.1.14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
5.2乙方有责任完成下述各项事项:
5.2.1按本合同附件四“出资协议”1.2条所列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具、原材料等 。
5.2.2协助合营公司向国外银行获取贷款 。
5.2.3提供必要的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技术人员 。
5.2.4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人员 。
5.2.5保证按合同规定返销合营公司产品,并采用多种方式与甲方密切配合,使合营公司达到外汇收支平衡 。
5.2.6协助合营公司在国际市场上购置设备、原材料 。
5.2.7协助中方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和必要的手续 。
5.2.8协助解决中方人员在国外的住宿及交通等 。
5.2.9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
第六条技术转让
6.1甲乙双方同意,将由甲方代表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合营公司经营所需的先进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及生产管理技术和各种测试方法、材料配方、产品的质量标准、质量保证等 。
6.2乙方对转让技术提供如下保证:
6.2.1向合营公司转让的全部技术是实用的、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符合合营公司要求的,按照转让技术生产的产品质量能达到乙方同类产品的质量标准,产量能达到规定的生产能力 。
6.2.2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均应按时提供给合营公司 。
6.2.3在合营公司整个合同的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将其改进和发展的并已用于生产的所有新技术及时地、完整地提供给合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