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房屋租赁合同( 二 )


7、甲方对大厦二楼的装修改造要加紧进行,确保在宾馆开业前完工 。如逾期完工影响宾馆开业,每推迟一日赔偿乙方10000元 。
8、乙方租赁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消防、证照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
9、一楼通二楼的步梯由甲方承建,步梯设计要求美观、新颖,不影响一楼整体布局、格调,其设计方案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甲方交付的租赁物有权占有、使用,并有权获取租赁物经营收益 。
2、乙方接受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后,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和保证金,同时由乙方交纳物业租赁税金 。
3、乙方承租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对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正常费用负有承担义务 。
4、乙方在租赁期内应守法经营,不得利用出租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生,则由乙方自由负责 。
5、乙方在承租期内应保管好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如故意毁损应负责修复或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6、为确保租赁物的安全,乙方在承租期内要对租赁物进行财产保险,保险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
7、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损坏房屋的总体结构,乙方装修改造方案报甲方备案 。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物押抵、质押、担保、变卖 。
9、乙方对自身的分类垃圾、烟尘、噪音、房顶防水等负有维护责任,如造成下水道堵塞而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则由乙方负责解决,但首次房屋防水和下水道清扫由甲方负责 。
10、承租期满,乙方投入的不动产无偿移交给甲方,动产由乙方自行搬迁 。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在30日内如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应按所欠租金数额的日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擅自解除合同或以其他任何理由影响本合同履行,乙方有权拒付租金 。同时由甲方承担因解除合同而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双倍赔偿责任 。
八、其他约定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遇修建地下人防工程影响乙方经营,使乙方营业额降到正常水平的50%以下,甲方同意减免乙方施工期内的50%租金 。
2、大厦部分共用物业(电梯、停车场),由乙方管理并支付相关费用,但共用方二楼业主每年向乙方交付电梯费10000元,三楼共用方业主每年向乙方交付电梯费120xx元,其他物业租赁户停车每天按5—10元不等标准收费 。
3、本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一方不得向外泄露,如向外泄露该合同内容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则由泄露方赔偿另一方所受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