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承包合同( 四 )


2、承包期满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得,甲乙双方均应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
3、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即***提出诉讼 。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
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并执行 。
甲方(盖章):**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车间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1总则
1.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
1.2甲方把冲压车间产品人工加工费承包给乙方生产,乙方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
2.承包范围及加工费用计算
2.1乙方负责冲压车间的所有产品生产、样品制作、模具制作、车间设备维修等工作 。
2.2本协议的人工加工费是指加工冲压车间产品的人工费用,不含材料费、水电费、易损件、机械折旧等其它费用 。
2.3产品加工单价为每万粒元,样品制作为每个元,模具制造为每套元 。以上单价为统一单价,不分难易 。
3.乙方工作与责任
3.1以上单价已包含车间主任、机修、操作工、质检、仓库人员工资及年终奖等车间所有人工成本,乙方负责组建车间所需的生产人员,并制定其月工资及年终奖标准,全权管理车间人员 。
3.2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生产指令及验收标准,向甲方按时按质提供合格产品 。
3.3正常产品乙方必须按订单交期准时交货,如果因机械或模具原因不能按时交货,乙方必须组织车间人员加班加点,确保产品准时交货 。
3.4乙方必须合理利用现有设备,制定模具的制作计划,确保模具能满足生产需要,不得以模具不够作为理由延误生产 。
3.5需增加冲床时,须由董事会决定是否增加,乙方在未能得到购买冲床时,合理调节现有设备,争取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
3.6对于生产订单,乙方应当在接到生产通知单2小时内回复交期,如有问题,可自行向公司领导反映解决,不得将责任推到跟单员身上 。
4.质量问题与交期
4.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乙方按品质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后发电镀 。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需上报公司裁定后才可处理,否则不得出货 。
4.2甲方按电镀后进仓数量与乙方结算,非冲压原因造成电镀不良品可以当冲压生产结算,属于冲压问题的,不得列入计算范围 。
4.3生产交期超过三天未能安排生产的,由甲方上报公司,由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协调 。
4.4乙方须按甲方生产通知单要求生产,生产数量不得超过通知单的5%,并且严格按照生产通知单要求决定是否发外电镀还是存仓 。
5.材料利用率
5.1乙方按照正常的生产利用率生产,对于不合格品,要统计后报公司处理,不得私自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