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企业发展,促进横向联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经济效益,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把贵州毕节地区承接工程业务的经营权承包给乙方,为了使双方明确职责,特制定如下协议条款:
一、在上述地区范围内,乙方代表甲方承接的工程业务,由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
二、乙方在经营所在地设立固定的办公地点,配备必须的办公设施和办公人员,代表甲方在经营所在地开拓工程业务,同时必须执行甲方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树立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
①甲方被列入贵州省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违规企业,无法正常参加贵州的招投标活动;
②被贵州省建设主管部门警告或处以罚款;
③其他影响公司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
三、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乙方每年保底中标万元即(甲方每年收取 万元)管理费,签合同后乙方应交半年管理费 万元,上公告招投标项目超过以后除公司收取%管理费后利润甲乙双方按五五分成,不上公告招投标项目利润均分 。
①如乙方年度施工合同超过不超过壹千万时,甲方按%收取管理费 。②年度施工合同超过 万时,甲方扣除交总公司%管理费后 。利润甲乙双方均分③乙方承包施工工程业务所发生的备案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以缴纳现金形式担保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
四、为在毕节地区投标所必须的办理分公司、备案等由乙方负责 。双方投标期间,投标报名、资格预审资料、投标文件等资料制作由乙方完成,并由甲方签章认定 。在此期间,产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
五、工程中标后,甲方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开设银行账户,账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 。甲方在支付工程款项时须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支付 。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支付工程款项,乙方必须对工程款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
六、1、乙方负责实施的施工项目,必须将安全施工放在首位,必须按甲方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管理实现“五无”,轻伤率控制在 ‰以下,文明工地建设达标 。“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重大设备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进行施工,须制定严密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与保证措施,做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文明施工,加强安全教育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工地发生赌博、斗殴等行为 。乙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或因防范不当造成的人身财产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