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

企 事 业 单 位 员 工




企事业单位员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单位类别: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年龄: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省市区(县)街乡(镇)村;居民身份证号码:现 住 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
第一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款 。
一、本合同期限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始,其中试用期为月(日) 。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二条 工作内容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作 。乙方应服从甲方安
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
二、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 。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 。
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
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工时制度 。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
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 。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
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
(一)
(二)
(三)
(四)
(五)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