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房租赁协议( 四 )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房屋押金:
1、乙方擅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的;
4、严重影响他人生活的;
5、故意拖欠应缴费用的 。
1、如乙方将屋内物品或设施等毁坏照价赔偿(房东物品将按其要求赔偿) 。
2、乙方需退房的话,应提前6个月告知甲方,否则押金不退 。租住不满一月,租金按一个月收取 。
3、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搬家,甲方可酌情与房东协商延长租赁期限 。
4、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可视其屋内物品为丢弃物,甲方有权将该屋内物品采取丢弃处理,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
5、合同期满后,押金退还须等甲方与房东结算后,再与之结算,双方不提前结算 。
6、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与房东续租此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权 。
第四条合租期间共同利益
1、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 。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 。
2、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 。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
第五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
第七条其他事项可另附合同后,与此合同同等有效 。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