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怎么写?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的短篇小说——《老天会爱笨小孩》,里面描写的故事很温馨 。
老天会爱笨小孩之中的主人公黄金鑫就是个笨小孩 。来到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 。刚转学过来的笨小孩黄金鑫一开始还真有一点不习惯呢 。他行动缓慢,反应也有些迟钝 。在所有的功课中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过得去,所以同桌华汪德和自己的爸爸,都说他是一个“笨小孩”,可是他的班主任胡老师却鼓励他,默默为这个“笨小孩”加油,并告诉他“世上根本没有天才,只要勤奋努力笨小孩依然可以成为智多星” 。我刚读完这本书,就想起一句话天才是靠百分之一的天赋和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获得成功的 。
在上一、二年级的时候,我因为字体写的不工整,卷面整日脏乎乎的,因此,我受过老师的不少批评 。爸爸知道后,不仅没有批评我,后来还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的一句说:“宝剑锋从磨砺鋓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爸爸对我说:“只要有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即使你是一个笨小孩,也许你会比起别人慢半拍,但只要你肯努力,就一定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爸爸的话让我受益匪浅,以后我在阅读课外书时都处处留心积累名词名句,使我贫瘠的大脑日益丰富多彩起来,作文也有圈套的提高!
笨小孩只要努力,也会成为天才!而秘密就在书里!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作文500字怎么写?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 。苏轼曾说过这样一句话 。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我最喜爱的旧书,它就是曹文轩先生纯美小说系列的《青铜葵花》 。
这是一个城市女孩和一个乡村男孩的故事 。女孩叫葵花,七岁时失去了双亲,成了孤儿;男孩叫青铜,五岁时在一场大火中丧失了语言能力,成了哑巴 。也许定该如此,命运的机缘让他们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 。12岁那年,命运又将葵花召回了她的城市,在思念中青铜终于喊出了他心中一直想喊却又喊不出来的两个字葵花 。
这本书写尽了真 。兄妹的真情,嘎鱼父子送给青铜家鸭时的真心诚意,葵花和爸爸两人之间相依相靠的一种父女真爱
这本书写尽了善 。这书中的人物哪一个不是善良的人?我们看书中的苦难时,可能庆幸的是今日的美好生活,但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苦难,他们才更加团结,个个充满了大善 。
这本书写尽了美 。其中最深刻的就是人性之美,书中的人性之美无时无刻湿润和纯净着我们的眼睛和心灵 。这种美,是极致的美 。
这本书中的真善美,牵引着人们完成对生命中真、善、美的永恒追寻,所以,这是一本值得我们用一生去读透的书 。这本书也让我体会到了真情与善良,让我更深一层地解读了美这个字,也立志以后要做一个以真心替人着想,以美好和善良待人的好少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