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协议书怎么写?(20)


3.4乙方承诺在甲方B2C店铺所出售的商品均为经甲方提供的商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标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
3.5对于通过甲方B2C店铺完成的产品销售,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并负责产品质量、产品运输、产品售后等所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
3.6甲方应提供B2C平台的账户密码及支付宝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乙方运营过程中以及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时使用;若甲方修改支付宝登陆密码的,应在修改密码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 。支付宝登入密码只限乙方在核算店铺销售金额时使用 。
3.7甲方应积极配合本协议所述产品的销售事务,如有产品推广和促销活动,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提交相应活动素材给乙方,以便乙方根据其专业判断进行相应安排 。
3.8甲方承诺遵守网上店铺所在B2C平台的服务协议,支付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B2C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 。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四条店铺权利
4.1乙方为甲方申请B2C网上店铺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
4.2甲方产品自身的各项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乙方除为了本协议的目的正常使用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第五条合作期限
5.1本协议履行期限从网店正式运营之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签署处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起生效;
5.2若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续约,经双方协商可确定下一年度的合作事宜,签订后续合作的有关合同 。
第六条佣金
6.1 甲方按货品库存的折(新品折)的价格向乙方供货(不含物流费用) 。
6.2 以上销售佣金计算办法中,销售商品成交总额的计算日为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并采取累计计算办法 。
6.3签订合同之日起,双方在每月10日(遇休息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结算上月佣金并由甲方足额支付佣金,账期为40天
6.4甲方账户信息为: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第七条保密
7.1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
7.2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按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网上店铺开设成功不超过三个月的,按实际时间计算)的平均佣金计算出的月佣金额,按三个月支付乙方的佣金损失 。若剩余协议时间不足三个月,按实际剩余月数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