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代理协议书怎么写?( 三 )


6.5货物由境外供货商交付给乙方时起直至将其交付给第三方承运人期间,货物由于乙方不当装运所遭受的损坏、灭失由乙方负责 。除此之外,乙方不再对甲方承担与之相关的任何其它风险 。
6.7乙方可以委托其在香港的关联公司代为在香港付款及/或收货等 。
6.8乙方已为每批进口的货物购买运输保险,保险期间从乙方收到货物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方签收时即终止,为保证双方的利益,甲方应在货物签收前仔细检查,如有异样应及时通知乙方,提供相关图片、并在签收单上注明异常情况 。如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在签收后通知乙方,乙方将无法配合保险理赔事宜,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
6.9由于战争及火灾、台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损失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本协议规定的进口代理费不包括办理本协议项下任何仲裁、诉讼及其他费用 。
7.2就属于境外供货商责任的短重及/或质量索赔,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尽力协助甲方向境外供货商提出索赔,并会督促境外供货商尽速理赔 。乙方因此而支出的有关费用或受到的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
7.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磋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出现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
7.4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
7.5如因任何原因,境外供货商向乙方提起仲裁或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搜集证据,并应为有关交涉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方便 。如乙方因此支付任何费用或者受到任何损失,应由甲方给予全额赔偿 。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8.1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达成,并经甲乙双方签章方为有效 。
8.2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应及时清理账款、财务 。甲方应当在协议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从乙方处收回全部甲方商品并核对结清往来货款 。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15日未能清退货物和货款,乙方有权按货物价格百分之五(5%)收取仓储费 。若因甲方自身原因超过30日未能清退商品和货款,乙方有权处理该商品,并可以处理商品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依据本协议甲方应当支付的所有费用、律师费、诉讼费、处理该商品的费用) 。乙方因此支付的任何费用以及遭受的任何损失,甲方均应当给予全额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