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学历认证的流程怎么写?( 二 )


对外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6:30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361188
传真:010-8236105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邮编10008
3其他省市
为方便广大申请者提交认证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各地设立了40多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验证点”,各验证点均可以查验和代理收取认证申请材料 。广东现有的验证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申请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交验材料清单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
另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1.若留学期间护照上交或丢失,请提供:
(1)申请者亲笔签名的无法提交留学期间护照的情况说明
(2)新护照首页或户籍簿
(3)如属因公护照上交的情况,请提供公派证明和护照上交证明
(4)如属因私护照丢失的情况,请提供留学期间在留学国家的居留证明、学校注册证明、社保证明、外国人登陆证明等相关证明您全日制在文凭颁发国家学习的有效文件 。
2.涉及跨境教育的申请者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内地校方开具的成绩单和学习经历证明(或结业证) 。
3.如申请者出国前在国内高校接受过高等学历教育,且未获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交该高校为申请者个人开具的《退学证明》 。《退学证明》必须明确申请者在该高校接受过普通(或成人)高等学历(研究生或本科、专科(高职))教育,且因故未完成学业而退学 。
4.单位或组织集体派出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派出单位出具的公派留学证明和公派留学人员名单 。公派留学证明内容包括公派项目名称、启动时间、批次、派出人员人数及基本情况、国(境)外接收院校名称、专业、学业组织等 。如涉及到在国内组织的行前培训,需说明培训内容(外语/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其他)、时间、有无学分转移情况等 。证明与学员名单须为盖有单位公章的原件;
5.尚未获得学位证书但持有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已获得学位证明信者,需翻译该证明信及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