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购买合同( 九 )


9.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合同生效与终止
10.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否则以违约论处,但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修改或终止的除外 。本合同在正常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
10.2 因合同而产生的全部补充协议或往来函件均只有在双方代表签字或双方加盖公章后,才可作为认可的依据 。
10.3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除的,由提出方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11.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12.本合同共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具购买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B2385-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
第三条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20%(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
第四条自提货物 。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
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
第六条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第七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7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两种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