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合同( 四 )


第十条 保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乙双方有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
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递交或泄露甲方的产品资料、经营模式、广告策略、文宣资料、技术资料等甲方的商业秘密;本合同终止的同时,乙方须退回上述的商业秘密 。
3、乙方须保证其在职或离职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上述的商业秘密 。
4、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进货价格及生产技术等 。
5、此项保密义务期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终止后____年内有效,且此保密义务期间为不变期间,不受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期间届满等因素影响 。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关于本合同中经销产品的一切商标、著作、专利等权利均属甲方所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利用或做任何侵害甲方权利的行为,如有违反甲方除立即终止本协议,停止供货外,如有其它损害,乙方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包含但不限于法院判决赔偿金额、律师费用等其它一切损失) 。
第十二条 期限及终止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届满前____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其不续约的决定,本协议书有效期将自动延续一年,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本合同如有提前终止必要,提出终止方须以书面形式在终止日生效前____日向另一方提出 。
2、合同终止生效时,如乙方仍有执行中订单,甲方必须配合完成该订单的履行 。合同终止生效时,所有乙方对甲方的付款责任视为全部到期,乙方必须立即完成对甲方的所有付款 。
3、连续两个季度累计未完成目标____%,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
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在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致使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单方面决定即时解除本合同 。
(1)乙方未按基本要求展开作业,致使无法达成正常营运 。
(2)乙方有严重影响甲方商誉及权益情形发生时 。
(3)乙方受到处罚被拍卖、查封财产或乙方破产时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有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约定,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约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用 。
第十四条 转让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就债权债务达成明确的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下的该方任何权利及义务作出转让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