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编述职报告如何写?( 四 )


申报书号:
出版社总编室负责向出版业务部申请分配书号、条码并向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申请CIP(Cataloguing in Publication)数据 , 即图书在版编目数据 , 规定了图书在版编目数据的内容、选取规则及印刷格式 , 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版本、印张等 。
每年12月 , 出版社将有关书号申请的各项材料 , 经由省新闻出版局报送新闻出版总署 , 新闻出版总署核定下一年度发给公司的书号数量 。新闻出版总署将书号按核定数量经由省新闻出版局发给出版社 。出版社按照所得书号数量 , 填写ISBN 条码制作申请单 , 报送国家图书条码中心制作相应条码 。出版社也可根据需要 , 定期、不定期或随时向省新闻出版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申请所需数量的书号 。
在书号获批后 , 编辑人员填写《CIP 数据申请表》 , 再由出版社总编室将《CIP数据申请表》报送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 。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将编制完毕的CIP 数据返给出版社 , 以备印载在图书上 , 做为版权保护的重要手段 。
5.确定印数和定价
图书定价和印数由各出版社营销部连同责任编辑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分析确定 。定价主要参考因素为成本、图书印数、同类书市场价格及该书目标读者群的消费能力 。印刷数量的确定主要参考成本、定价及对该书销量的预测 , 一般每版图书的印刷数量划分为四种情况:3,000 册至4,000 册;5,000 册至8,000 册;8,000册至10,000 册;或10,000 册以上 。一般来说 , 出版社主要采用较少印数、多次印刷策略 , 以降低出版风险、减少资金占用 , 加快周转 。
6.排版和印刷
有关书稿经社长(或总编辑)终审签发后 , 由相关出版社之业务部门完成封面设计和版式设计 , 并负责安排印刷商排版、印刷 。出版社将达到印制标准的书稿发送到印刷厂 , 进行排版及制作清样 , 图书清样完成后 , 送出版社出版部进行校对 , 出版社将校对完的清样退回印刷厂 , 印刷厂按出版社所做的改动进行改版 , 这样反复三次 , 行业内称为“三校” , 最后经该书责任核对、责任编辑和出版部主任审定签字 , 交社长(或总编辑)签批 , 返回印刷企业 , 进行印制、装订 。
7.发行和销售
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一般采用自办发行、独立发行、参加图书订货会等方式销售 。
自办发行是由出版社与零售书店签订协议 , 一般由出版社将成品书从印刷厂发运到各书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