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到最后一刻——读《活着》有感怎么写?

我得为余华的《活着》写一篇读后感 。有哪本书比《活着》更有意义,能更好地有感而发呢?是《青春之歌》,是《兄弟》还是《冷山》?《活着》,一个悲惨的故事 。虽然不会像看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时哭得稀里哗啦的,但看《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这书看过很久了,但余华那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还是令我难忘:一个小村,一座小城 。还有主人公福贵 。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 。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 。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 。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 。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 。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 。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 。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反动派部队拉去当兵 。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 。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 。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

活到最后一刻——读《活着》有感怎么写?


有的人活着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物质享受,有的人活着是为了追求一种精神,还有一种人活着不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为了什么 。他们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 。正如《阳光的快乐生活》中所唱的那样:糊里糊涂地活着也挺乐呵!虽然他们并不乐呵,但他们的生活态度诠释了生命的真谛!
打开《活着》这本书,耳边悠扬地响起美国民歌《老黑奴》,听着听着,仿佛那位饱经风霜的老黑奴不经意间走进了我的视线:枯瘦的骨架外面搭着一件滥衫掉色的破布,散乱的头发被风吹的更加散乱,黝一黑的面颊上爬满了岁月的皱纹 。不由的,我对老人生出一种怜悯之心 。他向我挪动着,躯体弯得像一个拉紧的弓,似乎在拼命的直起身,想往远方看,然而始终没有抬起头来,但还是让我看到了他的腮部在动,好像在诉说着一个生命的不幸 。
他一生经历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乐观地面对生活,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他是不是已经麻木了呢?人生的苦难已经超越了他所能承受的范围,但他没有选择逃离,而是勇敢地与生命抗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