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协议书如何写?( 六 )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 , 乙方将上一年度协议书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甲方 。
b.乙方在收到甲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之内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
4.4在协议书生效满3年后 , 第四年度开始 , 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15天内 , 乙方将上一年度协议书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格通知甲方 。
b.乙方在收到 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日内 , 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
4.5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 , 乙方会计人员对协议书产品的销售情况要建立单立帐簿 , 在每台(批)协议书产品的销售单据上 , 应对1.1g款中所列的各项支出分别列项 。对没有分别列项或项目不全的单据 , 将被视为已经扣除上述各项支出计算的单据 。会计帐目的查阅方法双方另行商定 。
第五条技术资料的交付
5.1甲方应按本协议书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 , 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乙方 。
5.2乙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 。乙方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甲方 。
5.3甲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48小时之后 , 须将协议书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乙方 。
5.4如技术资料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 ,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15日内 , 再次免费补寄给乙方 。
5.5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协议书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
5.6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二份 , 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
5.7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改进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定与划分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书面协议 。
第六条考核与验收
6.1为验证甲方在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乙方生产协议书产品的能力 , 由乙方和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对协议书产品进行考核验收 , 具体办法详见协议书附件五 。
6.2经考核 , 协议书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甲方提出的要求 , 双方应共同签署协议书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 , 双方各执一份 。
6.3如考核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协议书规定的技术指标 , 双方应友好协商 , 共同研究分析原因 , 采取措施 , 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 。考核合格按6.2条规定双方签署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