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格式怎么样?( 二 )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 。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
12、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和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
14、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
15、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
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学校安全管理隐患,遏制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按照局领导意见,现把《**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和《**学校安全责任人及有关安全内容包保范围》印发给你们,供各学校参考,并请各种小学、幼儿园结合各校(园)的实际,制定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
请各单位把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文字,于3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综治科 。局综治科电话:0710-7338423.二0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学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中小学学生安全协议书格式怎么样?】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 。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4、符合下列条件即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