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大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范文有没有?( 二 )


第十一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单位根据生源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
第十二条:各院系要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
第十三条:各院系根据确定的复试名单,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生)、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成绩单及本科课程进修成绩单)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并保存证书(或学生证)和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影印件、成绩单原件;在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得参与复试 。
第十四条:面试由各院系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 。各小组复试标准需相对统一 。复试小组须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现场独立评分,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面试全程要录像录音 。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并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
第十五条:复试成绩原则上应占录取总分的30%~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院系根据复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全部或部分初试科目成绩、复试成绩进行总成绩排序,提出拟录取意见,报研究生院批准后,由研招办予以统一公示 。
第十六条:复试工作要注重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 。在面试前,复试小组对提问问题的基本要素、考察点要精心准备,做到心中有数 。笔试部分须注意安全保密,其命题、阅卷要求同全国硕士招生考试自命题部分有关要求 。
第十七条: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承诺考生是否被录取 。复试结束后,相关成绩将统一向考生公布,接受考生监督 。各单位负责对考生关于复试过程中的疑问给予解释 。
第十八条: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复试工作 。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招生院系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录取过程 。
第十九条: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将选派专门人员巡视,全面、有效监督复试全过程 。
调剂
第二十条: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未达到报考院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向生源短缺的院系提出调剂申请,且须达到其复试分数线及调剂要求 。未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但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向其他院校申请调剂 。未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及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