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合同怎么写?( 三 )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 ,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房产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屋登记建筑面积为:15301平方米 , 套内建筑面积为:12493平方米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在签订本协议前 , 已经双方现场确认 , 均无异议 。
第二条 房屋产权状况
卖方承诺 , 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 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 , 不存在权属争议 , 不存在共有人 , 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
第三条 转让价款及税费承担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正 (小写:168000000元) 。双方约定 , 由买方承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的费用和双方按规定应缴纳的一切税、费 。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买方分三次付清全部房款 。第一次:买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卖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三十 , 即504000元;第二次:买方于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主管部门递交房地产过户资料后7日内支付房屋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 即336000元;第三次:买方于领取房地产权证的同时支付剩余百分之五十的房价款 , 即840000元 。
第五条 房地产交付
卖方应当于买方付清全部房价款之日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 , 并履行下列手续:
1、卖方应将交付前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结清 , 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事项进行验收 , 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 并办理交接手续;
2、交付该房地产钥匙 。
第六条 产权转移登记
买卖双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 , 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 卖方应按照行政机关的登记手续要求积极协助 。
第七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如该房地产附着有卖方户口 , 基于保证买方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后 , 应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 卖方保证于收到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迁出 , 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买方逾期付款的 , 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未付款项为基数 , 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 逾期达30日以上的 , 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