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怎么写?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 。特别是在工程装饰施工的高峰期间,明火作业增多,易燃材料增多,极易发生建筑工地消防安全 。为了提高消防安全应急能力,全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消防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消防安全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项目部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工程简介:
淮安电商创业孵化中心1#2#楼工程,由淮安恒兴综合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淮安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江苏农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江苏盐城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
本工程有1#2##楼及车库组成,单体工程地下1层,地上1#楼20层、2#楼17层、框剪力墙结构 。总建筑面积约12万m2 。
二、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
指导思想: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应急防范工作是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地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不仅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而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为预防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事故,要加强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消防安全原理及灭火基础知识及救援知识,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规定:“消防安全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 。”
三、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