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怎么写?(13)


七、责任追究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 。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