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合同书如何写?(17)


第二十三条借款用途 。周转资金 。甲方不得将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
第二十四条利率与计结息 。
1、借款利率
2、利息计算
利息从甲方实际借款日起算,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个月3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
3、结息方式 。按借款月结息和付息,以实际放款日的对应日为结息日付息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结息日付息日 。
4、罚息 。若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归还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逾期借款罚息利率为本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款约定的结息方式,按本款约定的罚息
利率计收复利 。
第二十五条借款条件:已办理完相关协议公证/抵押/质押手续;甲方已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承诺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
第二十六条借款的发放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发放借款 。
1、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提供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精确到支行)户名:;账号:)内 。
一旦乙方将相应款项划入甲方所提供的账户,乙方发放借款的义务就履行完毕 。甲方应当出具相应的收款凭据给乙方 。
2、乙方以人民币现金方式直接将实物现金交付甲方 。
第二十七条还款
1、甲方以下列第(2)方式偿还本协议项下借款:
(1)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按本协议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归还本
2)按每月偿还利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偿还:按本协议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3)按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还款方式偿还:按本协议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
2、按月偿还借款的,甲方应自发放借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 。
如借款日与还款日不对应,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
第二十八条提前还款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当提前还款 。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甲方违反本协议资金使用用途可能损害乙方利益;
(3)甲方偿还能力下降,可能影响还款;
(4)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协议目的不能实现;
(5)担保人丧失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或抵押/质押物毁损灭失导致乙方担保权受损,并且甲方不能提供能使乙方接受的新的担保人/抵押物/质押物;
2、提前还款事宜 。甲方应当赔偿或补偿乙方相应损失,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
第二十九条担保 。为确保履行借款及利息偿还义务,甲方自愿提供抵押/质押/保证担保,详见担保协议 。
第三十条费用 。因本协议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所有因协议订立、履行、实现乙方债权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