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担保借款合同范文有没有?( 二 )


6、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借款后管理与风险监控,如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有向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补偿金、催收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的义务 。
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
2、承担担保责任后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
3、丙方在提供担保时,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及借款的情况;并且,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
1、乙方或丙方向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乙方或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与实际不相符的;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4、乙方拒绝甲方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5、乙方或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6、乙方或丙方不配合甲方对其经营的公司进行巡检与管理的;
7、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时或未足额偿还本息的;
8、乙方经营的公司出现经营恶化、面临被查封、停业/行业整顿或被处置资产等情形;
9、乙方或者丙方中的任何一方在申请借款时,未如实向甲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情况的;
10、乙方或者丙方中的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
11、乙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事件的 。
第十二条 一旦发生上述任何一条违约事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借款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额的10%的违约金 。
2、乙方出现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的情形或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最终导致甲方解除与乙方签定的本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时,除结清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计算至结清日当天)外,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违约金 。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自逾期之日起除按实际占用天数向甲方支付利息外,并另向甲方支付逾期额的万分之五/天的罚息,并向甲方支付500元/天的逾期管理费 。
4、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如果乙方及丙方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资产、负债等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在变更后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项(次)的违约金 。
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最终导致甲方付诸法律的,除承担全部费用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借款额的5%作为处置违约金,如引起甲方仲裁的还应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仲裁费、交通费、公证费、差旅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