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如何写?( 七 )


1.乙方保证它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 。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
2.甲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 。如果上述技术内容之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而且甲方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
3.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
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即甲方有权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
第十章税收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
2.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乙方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
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
第十一章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
2.钟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双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
3.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续时间超过12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订 。合同签字后,各方应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 。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 。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
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合同未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无约束力 。
2.从合同生效日算起,本合同有效期为10年 。
3.本合同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