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通知如何写?( 六 )


五、考试用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今年考试使用20xx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xx版)、《建设工程计价》(20xx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xx版)、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xx版) 。
六、准考证打印安排
请考生于20xx年10月18日9:00至20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
七、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xx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人考中心函[20xx]34号)精神,将于20xx年12月底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
2、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xx]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 。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 。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
3、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
八、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
九、考生报考资格及免试条件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津人专〔20xx〕55号)文件,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