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协议书怎么写?( 二 )


各股东的基本情况分别为:
自然人股东 :
住所地为 :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企业法人股东:公司: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联系电话:
社会团体法人股东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团体法人编号为:住所地为:联系电话:
事业单位法人股东:
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联系电话:
第四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丙方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
第六条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
第 七条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第八条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
第九条 股东权利与义务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