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加盟合同如何写?( 四 )


四、特许加盟费和特许加盟经营保证金
1、乙方在签约加盟合同之日须向甲方交纳特许加盟经营费(以下简称加盟费)人民币 元及特许加盟经营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人民币 元 。
2、加盟费须一次性交清,一经收取,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予退还 。
3、保证金在加盟合同期满后90天内,乙方如无拖欠甲方货款及其它费用等,同时履行完毕本合同各项条款,则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如乙方对甲方有其它欠款应在7天内支付完毕方退还保证金 。该保证金甲方可以用其全部或一部分冲抵加盟店拖欠的货款,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冲抵通知后必须在3天内将保证金补齐;若乙方不能补齐保证金,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且不再退还保证金 。
4、若乙方在履行本加盟合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或违反相关法令之行为(如诈骗等),甲方将不退还乙方交纳的保证金 。
五、供货的价格、方式,退换货及质量问题
1、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格为甲方规定之统一零售价的:男女包、箱、银包 折(即零售价的 ),皮带、礼盒 折(即零售价的 );以上供货价格均不含税;完税款额以零售总价的 计,由乙方另行承担 。特价商品的价格另行商议 。
2、甲方在当月配发给乙方新发行货品/试销品如有滞销,可凭本次购货单在30天(含进、退货在途运输时间)内更换,但已有销售记录或增补过的货品不予退换 。若乙方购货超过30天但不超过60天,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换,且需补交所退货总金额(退货总量*进货价格)的20%作为甲方管理费,超过60天概不退换;首批启动货品其退换货率为当次购货总金额的20%,购货单30天内;甲方不退还货款,余款转为下期进货款项,而增补给过的货品不予退换.
3、首批提货款不低于 万;乙方开业时的 否则甲方可不予退换 。由于乙方保管不善或积压时间过长等原因造成的货品变质、变形等质量问题的货品,不在可退换货品之列 。
8、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可约定时间将此类货品给予换货,但如因乙方销售所造成的销售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自行负责 。对于乙方商品销售过程中处理不当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可负责维修,但需根据实际情况收取相应的维修费 。
9、如因乙方违规、违约而终止合同的或因合同到期而终止合作的,乙方专卖店/专柜内甲方认可的货品,甲方有权对上述货品以供货价的 7 折回收 。
六、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及专柜VI形象设计方案 。
2、甲方为维护企业和品牌形象,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经营运作状况,并提供经营指导 。
3、负责代办发货,但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未能收到货品,甲方有义务协助查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