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委托开发的合同如何写?( 五 )


八、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2个月,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 。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 。
2、试运行期届满,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产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软件设计文件后(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计划及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软件全部源代码),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两份软件验收合格证书,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
3、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 。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
九、售后服务支持
1、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开发的应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的售后服务 。
2、在售后服务期的前两周,乙方协同甲方使用该软件 。
3、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软件缺陷、故障等,用户因工作需要要求对部分功能作小范围改动时,乙方应免费给予完成 。
4、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现应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
十、培训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后,负责为甲方的管理员提供软件操作指导和培训 。
十一、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保证本软件产品的所有技术信息和资料,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
十二、不可抗力
1、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 。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合同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 。
2、受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4天内尽快用传真和挂号信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
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阻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关于不可抗力形势的解除并以挂号信加以确认,并继续履行合同 。
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的履行超过180天,双方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
十三、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
2、仲裁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
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仲裁结果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