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消防应急预案如何写?( 三 )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统一协调指挥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
(3)属地为主,条块结合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技术和水平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滨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滨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惠民县突发公共事故总体应急预案》、《惠民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已经或者可能导致3-9人死亡(含失踪),或者30-50人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的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和重特大未遂伤亡事故 。(2)超出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办事处区域的烟花爆竹事故 。
(3)乡政府认为需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处置的烟花爆竹事故灾难 。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协调组织机构与职责
乡安全生产监察所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统一指导、协调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必要时,乡政府设立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承担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的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指挥长:党委书记、安委会主任 副指挥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单位:乡安监站、乡派出所、乡司法所、乡综治办 。(1)办公室: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及时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办公室上报事故信息;通知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场;提供指挥平台,跟踪事故抢救进展情况,传达事故抢救工作意见,编发事故救援情况简报及通报;接收县委、县政府的重要指示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有关部门、事发地政府等通报情况;协助处理事故,跟踪做好续报工作;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2)法规培训科:负责组织向公众和媒体发布事故信息,解答有关质询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及其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接收事故报告核实后按照本预案及时报告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政府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协调公安消防、公安交警、交通、通信等有关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