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股合作协议最新怎么写?( 五 )


(6)修改公司章程;
(7)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
(7)交易相对方是与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联关系的关联交易行为;(即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是交易相对方的直接、间接控制人,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交易金额在 万元以上的)
对上述事项全体出资人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出资人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未经出资人各方达成一致决议后进行的,该行为无效;出资人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除上述重大事项外,出资人各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通报,并通报公司此月收支情况、财务状况,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作出安排 。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吴国金担任,并依法登记 。
第四条 财务管理
(一)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会统一条例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账目 。公司运营资金应当由开立的公司银行账户统一收支 。
(二)财务会计人员的聘任与更换应当经过甲乙丙三方同意 。乙方、丙方有权委派一名出纳人员 。
(三)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出资人各方签字 。应当向股东提供报表的包括:
1、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在每月终了后6日内作出,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
2、半年度财务报表,在每半年度终了后60日内作出,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
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在每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作出,包括财务会计报告全部内容 。
(四)公司预算、决算 。公司年底次月(1月15日前)应当作出次年年度预算,交由股东会审核批准 。公司年初( 月 日前)应当作出前一年度决算,交由股东会审核批准 。
第五条 盈亏分配
(一)公司实施有利同享、有险同当的分配原则 。有盈利,股东应当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成;有亏损和风险,股东按认缴的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
(二)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 。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2)分红的数额为: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
第六条 转股及退股的约定
(一)公司的出资人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出资人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出资人一致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