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国旗下领导讲话稿范文有没有?( 三 )


1、禁止私自或结伴到河、塘、溪流边玩耍,在任何时候都不得私自到江、河、湖、塘、水库中游泳或嬉水 。
2、要坚持做到“四不去”:未经家长教师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对水情不熟悉的江、河、湖、塘、水库不去 。
3、见到有人落水时,不盲目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而应大声呼救或报警(110),避免发生因盲目施救而导致更大的不幸 。
4、每个人从我做起,严守学校纪律,用学到的防溺水知识运用于实际,坚决杜绝溺水事件的发生 。在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同时,对于那些违反学校纪律,私自玩水、游泳的行为,要坚决抵制、劝阻并报告学校老师 。
同学们,你们是家庭的根本,民族和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一定要珍爱生命,努力学习,积极要求进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共同担负起历史和时代的重任 。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杜绝悲剧的发生 。最后,让我们共同宣誓: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谢谢大家!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篇2:防溺水教育国旗下讲话稿】
闽侯县淘江中学
防溺水 安全教育2013年6月17日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眼下夏日已至,气温升高,学生溺水死亡事故时有发生 。今年以来,截至6月14日,福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死亡33人,占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总数的41.80%,两项指标均位居学生非正常死亡之首 。
福建省教育厅16日通报称,仅6月份以来,我省就发生了8起10名学生溺水死亡的事故,6月5日至6日(端午节放假期间),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仑前小学二年级1名学生到东园镇群青村一水塘游泳溺水身亡;长泰县沿溪中心小学二年级1名学生到连氏古村温泉浴池洗澡,溺水身亡;屏南县职业中专学校1名学生私自下河游泳,溺水身亡??
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接到通报后要立即传达到每一个学生、教师和家长,各地各学校务必抓紧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1、没有家长的陪同,同学们不要去江、河、塘、湖畔或工地积水坑等水边玩耍、洗手、洗脚、游泳 。学校绝对禁止学生私自组织外出游泳和游玩,以免发生意外 。
【防溺水国旗下领导讲话稿范文有没有?】2、游泳需到有资质的游泳场游泳,而其必须要有组织,并在大人带领下方可去游泳 。
3、游泳时要有自护意识,在身体过饱、过饥和过于疲劳都不要下水游泳;下水前要用冷水淋浴身体并且要做热身运动;入水要缓慢,使身体逐渐适应水温;在水中不宜时间过长,要按时上岸休息,以防发生抽筋现象 。夏天天气炎热,游泳者来到水边游没做任何准备动作就跳下水,容易导致头晕.恶心.心慌等不适应感觉,或出现抽筋.肌肉拉伤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