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融资协议书如何写?( 五 )


1.4 转让价款:本合同下甲方就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自乙方获得的对价 。
1.5评估基准日,指甲方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准日,指【 】年【 】月【 】日 。1.6保证金,指在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按照甲方和交易所的要求,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的、作为乙方提出受让意向的担保,并表明其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 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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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审批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8登记机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其地方授权机关;
1.9产权交易费用:指转让方和/或受让方或标的企业就转让股权或谈判、准备、签署本合同和/或本合同下的任何文件、或履行、完成本合同下交易而发生的,包括取得必要或适当的任何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的豁免、同意或批准而发生的费用及支出;以及产权交易机构、经纪人或中间人费用等所有现款支出和费用的总额 。
1.10产权交易凭证,指交易所就股权转让事项制定并出具的用于表明股权交易完成的文件 。
其他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在本合同中,应适用如下解释规则: 1.11期间的计算:如果根据本合同拟在某一期间之前、之中或之后采取任何行动或措施,在计算该期间时,应排除计算该期间时作为基准日的日期 。如果该期间最后一日为非营业日,则该期间应顺延至随后的第一个营业日终止 。
1.12货币:在本协议中,凡提及RMB或人民币时均指中国法定货币,凡提及$或美元时均指美国法定货币 。1.13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
第二条 转让标的
2.1 甲方持有标的企业的 %股权,拟将标的企业股权的 %转让给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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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转让标的上未作过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在该股权上设置质押、或任何影响股权转让或股东权利行使的限制或义务 。转让标的也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
第三条 标的企业
3.1 本合同所涉及之标的企业是合法存续的、并由由甲方合法持有其%股权的(企业属性),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
3.2标的企业经拥有评估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出具了以【 】年【 】月【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号《资产评估报告》 。(见附件【 】)
3.3标的企业不存在《资产评估报告》中未予披露或遗漏的、可能影响评估结果,或对标的企业及其股权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项 。
3.4甲乙双方在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的基础上达成本合同各项条款 。
第四条 股权转让的前提条件
4.1甲方就本合同项下股权交易已在交易所完成公开挂牌和/或竞价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