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购销合同如何写?

副食品供应合同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 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 , 经甲乙双方协商 , 乙方代为甲方食堂采购副食品 , 为确保双方合作事宜 , 特拟定此合同 , 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
第一条:采购日期 , 数量及价格
1、甲方所需副食品由乙方提供 , 内容以甲方定单为准 。报单包括品种、数量、规格、计量单位(以公斤为计量单位)等内容;副食品的单价每月 5 日、15 日、25 日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一次 。价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后 , 不允许任何一方擅自更改 。如需更改 , 必须经双方认可 。但其单价不得高于甲方附近市场同品种蔬菜的单价 。
2、所有蔬菜必须保证新鲜 , 不得出现腐烂 , 变质等情况 。如果发现 , 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蔬菜退给乙方 , 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换货 。
3、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食品的品名、数量清单交给乙方 。
4、乙方必须在每天的18点之前将采购的食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
第二条:质量
1、乙方采购的食品 , 必须保证新鲜 , 不得出现腐烂、变质 。
2、乙方采购的肉类、蛋类、鱼类、禽类、豆制品及绿叶菜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 。
3、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 , 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采购 。
第三条:数量、验收及货款结算办法
1、甲方申购数量以公斤计量 , 差距不可多送或少送2%为限度 , 否则甲方则退给乙方 , 或要求补送 。
2、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 。
3、货款为天结算一次 , 甲方不得无故延长结算时间 。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或不按清单配送 , 甲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协议书 。
2、如果甲方未按协议书规定的日期支付货款 , 乙方可提前一个星期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协议书 。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 ,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五条
1、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 先试运行一个月 , 一个月后双方如无异议 ,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壹年 。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 ,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