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怎么写?(12)


4.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4.1 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后 , 现场人(目击者 , 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应急指挥或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 , 接到报告后 , 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2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 , 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 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
4.2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 , 接后必须做到:
4.2.1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 防止事件扩大 。
4.2.2 严格保护事件现场 。
4.2.3 迅速派人赶赴现场 , 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
4.2.4 服从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 , 了解掌握事件情况 , 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 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
4.3 现场的保护
4.3.1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 , 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 , 应当作好标志 , 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 , 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
4.4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内容
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 , 分别报送县政府及当地安监、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 。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4.1 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
4.4.2 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
4.4.3 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
4.4.4 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
4.4.5 事件的简要经过 。
4.4.6 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
4.4.7 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
4.4.8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
4.4.9 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 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1.1 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 , 经核实 , 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 , 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
5.1.2 现场指挥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 , 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 , 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