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个人汽车租赁合同怎么写?( 六 )


3、乙方承担车辆合同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 , 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 , 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 , 乙方不得自行拆卸 , 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 , 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 , 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 , 要及时通知甲方 , 及时检查与维修 。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 , 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 , 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合同内车辆抵押金 。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 , 应及时通知甲方 , 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 , 否则 , 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 , 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 , 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 , 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 , 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 , 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 , 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
(三)合同期满 , 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 , 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 , 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 , 每日5‰的违约金 。
(四)车辆交付乙方以后 , 甲方按合同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 , 不论合同期限是否到期 , 均视为恶意骗车 , 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外 , 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
(二)合同期满 , 乙方续约的 , 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
十、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 , 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的 , 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车辆交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