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合同怎么写?( 五 )


2.产品及原材料检验方法 。
3.产品价格规定 。
4.产品的包装方法及费用负担 。
5.产品的交付方法及费用负担 。
6.货款及费用等结算方法 。
7.补充条款 。
三、经济责任:
(一)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 , 须负下列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 , 按质论价 , 退还贬值部分的货款;不能利用的 , 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 , 由于延误交货时间 , 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的罚款 。
2.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 , 可以退货 , .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 , 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百分之×的罚金 。
3.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 , 并承担交付费用;需方要求不返修或重新包装 , 应偿付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的百分之×的罚金 。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每延期1天 , 应偿付需方以定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千分之×的罚金 。
(二)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 , 须负以下责任:
1.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 , 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的罚金 。
2.中途退货 , 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 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的罚金 。
3.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交付原材料或技术资料、包装物 , 其交货日期待予顺延外 , 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的罚金;不能提供时 , 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
4.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交货 , 每延期1天 , 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罚款 。
5.未按规定日期付款 , 每延期1天 , 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罚款 。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 , 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
(三)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 , 必须经双方协商 , 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口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 , 仍按合同价格执行 。因价格而影响交货和收购 , 每延误1天 , 偿付对方千分之×的罚金 。
(四)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 , 必须提出充分理由 , 经双方协商 , 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备案 。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需向对方偿付百分之×的补偿金 。
(五)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 需要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 , 应提前×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 , 并报鉴证机关备案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 一方变更合同 , 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购 , 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百分之×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