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合同怎么写?( 五 )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纺织品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 。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 。如委托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纺织品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
七、对于进口纺织品,甲方是进口纺织品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 。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 。如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 。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 。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两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两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 。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 。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 。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两方另行协商处理 。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将该税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最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两方另行结算 。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纺织品,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