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委托简单协议书范文有没有?( 六 )


四、贷款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其他相关事项 。
发现借款单位在贷款使用时有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和其他重大问题,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借款单位使用贷款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甲方 。
第十条: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采取停止贷款支用或其他应急措施:
一、借款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
二、借款单位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如合并、分立、改组等;
三、借款单位对外投资或联营等;
四、借款单位财务状况恶化或资金大量体外循环 。
第十一条: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落实其他各项资金来源,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
第十二条:乙方在其代管的基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
第十三条: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经济和财务报告 。乙方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
第四章:贷款的回收
第十四条: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协议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委托贷款计结息工作 。
第十五条: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于贷款到期书面向借款单位通知催收贷款,督促借款单位组织资金还款,在存款户留足资金 。
第十六条:在规定期限内,乙方应做好委托贷款本息回收的账务处理,将收到的本息在扣除代理费后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第二个工作日)上划甲方 。
第十七条:借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未能偿还甲方贷款本息,乙方有权直接从借款单位存款账户中扣收 。如仍有应收未收本息,在征得甲方的意见后,转入有关科目核算 。
第五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乙方应真实、准确、及时地对甲方委托贷款进行会计核算,为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的会计信息 。
第十九条:乙方应按协议要求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贷款支用凭证、贷款利息和本金上划的电汇凭证的复印件或传真件 。
第六章:委托代管业务考核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将直贷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并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分别情况对经办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和处罚 。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对乙方贷款发放、本息回收上划、贷款管理、会计核算、业务及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
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对乙方实施代管业务目标考核的结果,按等级发放代管费 。
第七章: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