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诚信考试承诺书怎么写?( 五 )


五、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 , 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 。如有违纪违规行为 , 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扬州大学考场规则与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
学生签名:
学院



日大学生考试诚信自律承诺书
历史系学生诚信考试自律承诺书
期末将至 , 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 强化学生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 加强考场管理 , 保持一个良好的考场纪律 , 倡导诚信教育 , 创建和谐校园 , 我们全体同学已经认真阅读了《新乡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 , 对其内容已经知晓、认可 , 并承诺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 若有违反考场有关规定者 , 则自愿接受《新乡学院学生手册》中有关规定的处理 。

全体同学 , 我们郑重承诺:
第一条
履约践诺 , 知行统一;自尊自爱 , 自省自律 。
第二条
自觉遵守考场规定 , 不出现以下违纪情况: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
(2)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3)考场内大声喧哗;
(4)举起试卷进行检查;
(5)将答完的试卷正面朝上左右摆放;
(6)到点不交卷;
(7)在试卷上标注记号或将姓名、学号写在试卷装订线以外;
(8)其它违纪行为 。
第三条
不出现以下考试作弊现象:
(1)携带与考试相关物品(如教科书、笔记本、有文字的纸张、可存储电子设备、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 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师划定重点和题向;
(3)带小抄入场;
(4)抄袭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试题;
(6)事先把答案抄写在桌面或身体某处;
(7)相邻考生出现雷同卷;
(8)传、接试卷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案、草稿纸的 。
第四条
不出现以下严重作弊行为:
(1)替考;
(2)互相串换试卷;
(3)使用手机传递考试答案 。
第五条
若违反学院对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 自愿接受学院、系部的严肃处理或处分 。
承诺人:
1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一、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以下学校规定 , 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 , 如有违反 , 自愿按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
1.请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者 , 组织作弊者 , 利用通讯设备作弊者 , 在校期间考试作弊累计达两次者 , 盗窃试卷者 , 在教学计划中指定的论文中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 , 情节严重者 , 该门课程考试无效 , 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