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合同怎么写?( 二 )


第一条 供料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及范围:
工程地点:
第二条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单价及计划数量,详见下表:
第三条 结算、发票、付款
3.1 结算方式:供货完毕,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单,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员统计核实、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如供货周期较长,则每 结算一次 。
3.2 发票:乙方按甲方确认的结算金额,提供税务发票和银行账户 。乙方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乙方提交的发票金额与结算单金额不一致的(结算金额以结算单确认为准),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
3.3 间、比例再予分次付款:月底付当月料款的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料款的 %; %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 。由银行转账支付 。
第四条 交货时间、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甲方如需变更交付时间或地点,应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满足 。
第五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5.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现行技术标准及本合同约定,对乙方供应的货物(包括合同约定的附件等)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验收,并在乙方的发货单上签字确认 。
5.2 货物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经双方核实后确属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
5.3 交货时,乙方应向甲方一并提交产品技术质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该批次货物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按规定需要第三方机构认证或检验的还应提供认证或检验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乙方未提交上述资料的,视为货物交付未完成 。
5.4 按规定,货物需要经过进一步检验(试验)的,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检验(试验),相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检验(试验)不合格的,视为货物交付未完成,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
5.5 货物质量需要在投入使用或安装、调试、运行后才能验证的,经验证合格,方可视为货物质量合格;否则,视为货物交付未完成,甲方有权退货,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货物涉及特殊技术的,乙方应当对甲方进行技术交底或培训;货物投入使用,需要调试的,乙方应当派员指导、参与调试,并提供相应检测、调试设备与工具,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本合同 □适用 / □不适用 本条款约定 。
6.2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系其合法取得的合法产品,且货物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因此承担的赔偿款、处理纠纷所支出的各种合理费用、工程受到影响而产生的各项损失,无论该纠纷是否得到司法机关裁决或裁决结果如何 。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