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保证书怎么写?

房屋质量保证书
一、质量保证
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和评定,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
二、保修责任的认定
1、经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
2、经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
三、保修责任的免除
1、业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业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
2、超出设计允许的、以及不可抗拒因素所致,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的质量问题 。
四、保修项目、保修期限及保修单位
1、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1998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
2、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
3、保修项目、保修期限详见附表 。
4、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项目,超过保修期无效 。
五、保修程序
1、住宅因质量问题而产生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使用时,业户应及时书面通知管理处 。
2、管理处接到书面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与业户约定时间查看现场 。确认为属于保修责任的,管理处联系保修单位在处理时限内维修 。紧急情况有管理处直接安排处理 。
3、保修单位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到场维修的,管理处须报请开发商予以解决 。
4、业户应对保修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
5、保修工作完成后,业户须及时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
六、其它
1、业户入伙收楼时应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及早发现质量缺陷,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入业户收楼验收及保修记录表内,送管理处安排处理 。
2、业主在使用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及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
3、房屋财产的保险由业户自行办理 。
有限公司

房屋质量保证书怎么写?


本公司对所销售的小区号楼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住宅,作出以下的质量保证和保修承诺;
一、符合国家和吉林省有关住宅标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分户验收合格 。
二、以按国家规定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本市建设主管部门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
三、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质量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