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承诺书范文有没有?( 四 )



商铺承诺书范文有没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开封市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签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
一、认真执行有关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警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
二、每个商铺使用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物业安防部门将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完好有效 。
三、各商铺经营者要建立内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 。对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放射性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备,要指定熟悉各种物品性能、由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 。
四、商铺使用人要自觉接受物业服务中心安防的管理,落实安全防火工作 。
五、商铺使用人要本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
六、每日商铺经营结束前应有专人检查安全,做到断水、电、关窗门;各种用电设备、仪器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仪器带病作业 。
七、安装和修理用电设备应由电工或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室内电路不准变动,因工作必须变动时,要经物业处工程部批准 。
八、未经物业处安防部同意,不准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电线,以防火灾 。
九、商铺使用人不得超过原设计装表容量和擅自用电 。
十、对临时有用火要求的,须报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批准,在有一定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开具《动火证》后方可使用 。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时,必须提前向物业服务中心安防部申报备案,不经批准,禁止使用和存放 。
十二、商铺使用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安置在指定地点,不准随意移动或作其他使用,不准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 。
十三、商铺使用人要了解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性能 。
十四、改造、装修,凡涉及变动用电、用水管线的,或安装新路线的,应事先向物业处申请,并提供改造、装修的线路布置图,以备日后检查、维修 。商铺使用人负责商铺内消防设施设备维护 。
十五、凡违反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他事故,由肇事人负责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