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怎么写?( 二 )


三、应急机构和职责
(一)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 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 ,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武装部部长、国土资源局、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 , 发改委、财政、交通、水利、气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建设、公安、武警县中队、县消防大队、农牧、广电、电信、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力、教育、旅游、经贸、安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 , 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
(二)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
1、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 ,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 ,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审定各有关部门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 督促落实并进行检查;
3、配合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4、发生地质灾害时 , 组织各成员单位赶赴现场 , 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
(三)灾害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应当成立相应的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其职责是:
1、执行上级政府和县救灾应急指挥部有关救灾应急工作的指令;
2、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转移人口、行动路线、安置地点的具体规划和实施;
3、责自然灾害情况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4、负责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理、调查核实与上报工作 。
四、地质灾害处置
(一)发生地质灾害时 , 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抢险并作出应急处理 , 并速报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 。
(二)发生地质灾害时 ,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即转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 。
(三)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的职责:
1、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职责
①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对策和措施;
②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 指挥、协调、实施各项抢险救灾工作;
③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地质灾害发生地政府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
④负责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 ,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措施对水、电、路、通信实施有效管理 , 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
2、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与省人民政府和各乡(镇)抢险救灾指挥所保持紧密联系 , 及时通报抢险救灾信息;
②负责救灾物资、资金的筹集、安排和调运;
③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 , 并向社会发布经审核批准的抢险救灾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