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授权委托书怎么写?( 二 )


第十一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可随时通知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授权委托书 。
第十二条 公司如持有常年授权委托书,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单项授权委托书时,若该事项属于其授权权限范围,可持常年授权委托书直接办理有关工作 。
第十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授权委托书的时限为:自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单项授权委托书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常年授权委托书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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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授权委托书只有在记载的有效期限内有效 。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在文本上不得有任何修改、涂抹的痕迹 。
第十五条 被授权人不得转授权 。特殊情况下为维护授权人的利益必须转授权其他个人的,应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后,办理单项授权委托书 。
办理批准手续时,应向公司法定代表人提供转授权的事由及复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任职文件)、身份证件等书面资料 。
第十六条 公司对常年授权委托书实行动态管理 。
在授权期限内被授权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授权权限随时予以调整 。原授权委托书自被授权人工作岗位变动之日起失效 。
第十七条 被授权人要妥善保管好授权委托书,不得出借、毁损、遗失等;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书面报告公司综合管理部 。
被授权人申请补办的,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补办 。
第十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随时通知公司综合管理部撒回或部分撤回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持有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将其授权委托书交至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在该授权委托书上注明“撤销”字样,并注明撤销日期 。此时,该授权委托书失效 。
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撤回授权委托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授权委托人现授权权限,为其重新办理授权委托书 。
必要时,原被授权人所在部门应将撤消或撤回情况通知相关当事人 。
第十九条 授权委托书一经撤消或授权一经撤回,其效 力则不可恢复 。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授权委托书失效:
1.授权委托期限届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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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常年授权委托书虽在授权期限内,但被授权人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
3.常年授权委托书虽在授权期限内,但授权权限超出业务范围的;
4.调出本单位的,自被授权人正式调离本单位之日起授权委托书失效;
5.被授权人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自劳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或办理完毕退休手续之日起授权委托书失效,特殊情况除外;
6.授权委托人撤回全部或部分委托授权的;
7.其他应当视为失效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