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没有家庭暴力现象,即使存在,也是极少数 。
误区二:家庭暴力是私事,4128个调查对象中,57.51%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 。误区三:家庭暴力就是伤害身体,而不包括精神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 。误区四:文化素质高的家庭没有家庭暴力,4128个调查对象中,施暴者中62.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
门、立法和司法部门担当着相当重要的责任 。对于家庭暴力问题,我们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
1然都有关于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但多数属于原则性、精神性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我国应尽快构建有关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体系,制定一部《反家庭暴力法》,从各个方面对家庭暴力的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
2须有相应的其他配套措施 。我们要鼓励和提倡社会力量监督和控告各种家庭暴力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劝阻、制止和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3舆论的力量是强大的,我们不能忽视媒体的宣传作用,应该借助舆论的力量;同时对有关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知道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
3.遇到家庭暴力如何求助?
摆脱家庭暴力四方法
1、防范暴力
2、不姑息纵容对方的暴行
3、防患于未然,经济上独立
4、及时向司法部门求助
夫妻间发生家庭暴力无过错方的权利
《婚姻法》不仅规定,夫妻间实施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重要条件,而且还规定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予以损害赔偿 。但具体的赔偿数额多少,应视双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情况,当事人的收入情况,以及当地的人均收入情况以及受害人的伤害情况等 。因家庭暴力而请求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时提出 。
5、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收集、保存哪些证据?
第一、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 。如果时间过长,没有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就可能导致证据的灭失,这对于事后的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都很不利 。第一、证人证言 。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 。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査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
第二、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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